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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好心帮忙劝架,不想反被殴打致伤。谁来承担侵权责任?日前,黑龙江省嫩江市法院受理一起双方均为未成年人的身体权纠纷案件。
2022年12月,初中生徐某在放学回家途中发现,其同学在学校附近一家超市买东西过程中,与同校的学生刁某等人发生口角,徐某立即上前劝阻,没想到劝阻未果,一言不合,反被刁某等6人群殴打伤。事发后,徐某住院治疗10天,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9600多元。
事发当日,徐某家长提出3万元赔偿要求,刁某等人的家长以子女已经受到治安处罚及对方赔偿要求过高为由拒绝赔偿。学校组织调解,但未调解成功。此后各方家长逐渐冷静,部分家长也私下进行了沟通,却因为家长们始终未能聚齐,导致事发后的近4个月时间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徐某将刁某等6名未成年人诉至嫩江市法院。
法院受案后,考虑刁某等6名未成年人的家庭居住地址分散,将各方家长聚齐调解较为困难,办案法官和各方家长单独沟通并征求意见后,建议以“组建”家长群的方式调解此案。
在群内,法官向家长们送达了案件材料,又结合案件所涉法律问题、家长的顾虑进行释法答疑解惑,帮助家长明确监护责任和赔偿义务。
最终,在法官的组织下,各方在微信群内自行达成了调解意见,由刁某等6名未成年人家长平均分担了徐某的经济损失,并当场履行完毕。记者从嫩江法院提供的聊天截图中看到,群内家长在群内直接以转账形完成赔偿。
龙头新闻·生活报 记者:栾德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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