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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15日,因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交所审核问询函。
公告显示,上交所提出共6条问题。
其中,上交所其中表示,根据申报材料:重庆百货向重庆商社租赁商社大厦部分楼层、电器大楼、大坪4S店和万盛五交化持有的万东北路房产,用于百货、超市、电器和汽贸业态门店运营以及办公使用;
重庆商社主要资产除持有的重庆百货股权外,主要为5宗自有土地、6宗自有房产;
重庆商社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出租房产,共存在24项正在履行的租赁合同,其中11项租赁合同承租方为重庆百货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承租方包括重庆薰衣草酒店、重庆商投等企业。
上交所要求重庆百货披露,除持有的重庆百货股权外,重庆商社的主要资产、经营模式和财务数据;表格列示报告期各期重庆商社向上市公司出租房产的名称、面积、费用,及对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出租房产的名称、面积、费用;同时,结合租赁费用、折旧费用、同行业公司商业模式、物业价值变化趋势等分析重庆百货拟通过本次吸并改租赁为自持自用的商业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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