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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穆村派出所成功救助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在穆村派出所值班室,记者看到在笼子里关着的两只小鸟精神萎靡,缩成一团,无法飞行。
据了解,穆村派出所民警在进行自然灾害排查过程中发现路边蜷缩两只小鸟,其中一只疑似受伤,随即将其带回并及时联系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前来救助。
上午九点钟左右,民警在杨家坪山上进行自然灾害排查,走到一条小路边,发现路边地里面有两只小鸟,不起飞,当即用手机扫描以后查询,初步认定是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当即报告柳林县林业局,并将两只小鸟用笼子带回派出所进行救助。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穆村派出所查看,并与中阳县闹泥山庄野生动物救助站联系,经现场辨认,确认需救助的禽类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通过检查发现,两只红隼身上并无明显外伤,但不能飞行原因不明。为了让红隼得到更好的养护,民警将其交给救助站,进行专业救治。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果遇到伤病的野生动物,不要私自喂养或盲目放生,要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使野生动物得到有效救治,警民携手,共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柳林融媒记者: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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