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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支持各地因城施策,持续完善购房补贴等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政策。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三孩家庭以及老人投靠养老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通过发放购房券或购房补贴方式,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就业的应届毕业大学生购房的,在原有支持人才购房政策基础上,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贴。鼓励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返乡人员出台支持购房、租房政策,满足合理租购房需求。支持按照职住平衡原则,研究出台支持团体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措施。
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城市,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合同中明确的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在利率重定价日及时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完善二套房认定标准,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郑州开展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推进郑州、开封现房销售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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